一季度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7.0%
时间:2025-07-06 14:57:05 出处:焦点阅读(143)
福建日报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了解到,季度均据住户抽样调查,福建一季度,省居收入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00元,民人名义同比名义增长7.0%,支配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同比
按常住地分,季度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0元,福建同比名义增长6.5%,省居收入实际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21元,民人名义同比名义增长7.2%,支配增长实际增长6.9%。同比
从收入来源看,季度均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623元,福建同比名义增长6.8%,省居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1.0%;人均经营净收入1959元,增长9.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7%;人均财产净收入1554元,增长7.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4%;人均转移净收入1363元,增长4.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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