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行新行营新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25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未有效监督贷款资金用途,疆分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业部营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存贷挂钩,反审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慎经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新行营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疆分对其罚款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业部营规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3月27日。被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反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慎经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行新行营,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疆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业部营规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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